【导语】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针对契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总体形成对房地产市场的利好,同时亦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稳定商品需求预期的目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契税的调整:购买家庭唯一及第二套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按1%税率征收契税,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二套房契税优惠。家庭唯一住房,140平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调整: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本次预征率调整后,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预征率下限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
契税政策的调整对于有买房需求的家庭有明显利好,与居民需求关系更为密切。按照政策计算,以北上广深为例,一套1000万的房子,建筑面积在90-140平米政策优化前税率为1.5%和3%,政策优化后首套和二套契税税率分别为1%、1%,据此计算,购买首套住房可以节省5万税费,购买二套住房节省20万税费。
此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改善型住房需求的家庭购房负担。中大户型一般对应市场改善型需求,更多匹配多子女家庭改善型住房需要。
另外这次契税调整的办法,对一线城市住房交易作用更明显,过去一线城市购买中大户型房子,契税要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总体看齐,进一步降低一线城市的购房成本,助力市场进一步向好。
土地增值税、增值税与普宅和非普宅标准相衔接。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是明确与取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是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一项重点改革举措。此前,个人销售住房时,普宅相对于非普宅享受更大力度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规定,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与商品:对房地产相关商品形成利好
楼市税收优惠政策更多的是针对于存量房交易,不管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讲还是对普通消费者来讲,都有利好的因素。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有显著的利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促进房地产交易回暖的目的。
9月下旬以来,一系列针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利好已经形成利好的政策氛围,但因为政策落地到显现成效仍需要时间,实物工作量有所改善但仍没有起到拉动相关商品需求的作用。商品市场需要更多的超预期的政策以带动预期需求的增长,同时还需要实物工作量的配合才能够形成商品向上的驱动。